有个青年向一位姑娘求婚,她的家人也觉得青年很好,就同意了这门婚姻,但是他们坚持推迟婚事,一直到那位姑娘的姐姐出嫁以后再办他俩的婚事;因为她的姐姐至今没有出嫁,所以她的家人觉得妹妹在姐姐之前出嫁是不合适的,他们就以这个借口阻止小女儿马上嫁人。
她等了好几年,她的婚事就因为姐姐的原因而一拖再拖,她告诉家人不愿意继续等下去,但是他们仍然坚持他们的意见:她只能在姐姐出嫁以后操办婚事;教法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什么?这是公正的吗?为什么她必须要一年又一年的忍耐,一直到姐姐出嫁以后才能嫁人?!她可以找法官为她主持婚事吗?
在大女儿出嫁之前阻止小女儿结婚的教法律列是什么?小女儿可以向法官上诉吗?
问题: 170375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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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教法之所以规定家长为女人正确婚姻的条件之一,就是为了维护女人的利益和尊严,所以家长不能违背这个哲理,与之背道而驰,控制女人,阻止她应享的权利。
家长对女儿应尽的义务就是:如果有门当户对的男子向她求婚,而她也愿意家长做主,把她许配给求婚者,那么家长就不能阻止她的婚事;如果阻止她嫁人,就是亏待她,家长也不能以姐姐尚未出嫁作为借口,让她推迟婚事,继续等待;这是违背教法的行为,同时有可能导致两姐妹不和,互相厌恶,因为妹妹认为姐姐就是亏待她和剥夺她的权利的原因。
谢赫伊本·欧赛米尼(愿主怜悯之)说:“如果有门当户对、宗教操守和道德品质兼备的求婚者,父亲或者除父亲之外的其他监护人不能把女儿的姐姐尚未出嫁作为借口阻止女儿的婚事,这个借口在真主的跟前是没有作用的,因为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那么不可对真主和使者背信弃义,也不可明知故犯的对你们的信托物背信弃义。”先知(愿主福安之)说:“如果有人向你们的女儿求婚,你们满意他的宗教操守和道德品质,那么你们就把女儿嫁给他;如果你们不这样做,大地上将会出现祸患和普遍的破坏。”众所周知,父亲和除他之外的监护人,如果把妹妹不适合在姐姐出嫁之前嫁人的习惯作为借口阻止女儿的婚事,不让她嫁给门当户对、宗教操守和道德品质兼备的求婚者,那么这种借口在真主的跟前是毫无裨益的,所以他必须要敬畏真主,把女儿嫁给门当户对、宗教操守和道德品质兼备的求婚者,无论是大女儿或者小女儿都一样,也许小女儿嫁人之后,大女儿的婚姻之门也会随之敞开。
我们对父亲和其他监护人的指导就是:让他们敬畏真主,做好监护人。”《道路之光法太瓦》
有人向谢赫萨利赫·福扎尼(愿主怜悯之)询问:“父亲可以阻止小女儿出嫁,一直到大女儿出嫁以后允许小女儿嫁人吗?”
谢赫回答:“如果有人向小女儿求婚,父亲不能把妹妹不适合在姐姐出嫁之前嫁人作为借口,以此阻止小女儿的婚事,这是在教法中无根无据的普通百姓的一种习惯, 他们觉得先嫁妹妹会对姐姐有伤害;假如这种认为正确,那么只在姐姐出嫁以后才让妹妹嫁人的习惯,同样对妹妹有伤害,(伤害仍然是伤害)。”《谢赫萨利赫·福扎尼法太瓦精选》(3/ 152)。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奉劝家长同意小女儿的婚事;如果他答应,则感谢真主;否则他的监护权就会转移,让她的哥哥、然后是叔叔为她主持婚姻,为她完婚;如果他们都不愿意,她可以向法官上诉,让法官为她主持婚事。
欲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参阅(171588)和(98244)号问题的会回答。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