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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关清关领域的工作以及收取货运经纪的佣金

问题: 66146

我是在海关清关领域工作的一个年轻人,我的工作就是办理支付费用的手续,并且把货物从港口运到商人的仓库,我获得相应的佣金。在不久前,有人对我提出向那些与我打交道的商推销40万吨进口水泥,可以给我一定比例的利润(佣金)。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比例的佣金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

答案

感谢真主,祝福先知及其家人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

第一:

在海关清关领域工作并且获取报酬是允许的,但条件是:所有货物必须是允许经营的。

第二:

你所叙述的推销40万吨水泥,如果是授权允许ً的事情,你可以推销这些水泥,获得相应的佣金。

你的这份工作(经纪人)是可以的,也就是做卖方和买方之间的中介人,我们在(45726)号问题的回答中已经阐明了允许做经纪人的工作以及学者们对此的主张。

如果你从水泥的主人手中获得水泥,然后自己把水泥卖给买方,你就是卖方的代理人,而代理人可以收取所承担的工作的佣金。

伊本•古达麦(愿主怜悯之)在《穆额尼》(7 / 204)中说:“雇用代理人的时候可以付佣金,也可以不付佣金,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曾经委派乌奈斯执行法度、委派欧尔沃购买羊的时候没有付佣金;先知(愿主福安之)委派人们去收取天课的时候,为他们规定了佣金,因此他的两个堂兄对他说:“如果你委派我们俩收取天课,我们就可以把人们所交纳的天课给你带回来,我们自己也获得收取天课的人所得到的佣金。《穆斯林圣训实录》(1072段)辑录。

如果委托代理买卖,在完成生意之后应该获得佣金。

提前商定经纪或者代理的佣金比例是可以的。

谢赫伊本•巴兹(愿主怜悯之)说:“买卖双方可以雇用代理人,商定代理的条件也是可以的。”《伊本•巴兹法特瓦》( 19 / 31 )。

有人向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询问:“经纪人所收取的佣金数额备受争议,有的时候是2.5%,有的时候是5%,教法规定的佣金是多少?或者要根据卖方和经纪人之间商定的协议?”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回答:“如果经纪人、卖方和买方一致同意从买方或者卖方、或者从双方同时收取一定数额的佣金,这是可以的;没有为佣金规定特定的比例,只要支付佣金的人满意的数额都是可以的,但是应该在人们通用的惯例之内,与经纪人在卖方和买方之间促成生意的中介工作相适应,不能超出惯例而损害卖方或买方的利益。”

《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法特瓦》( 13 / 130 )。

在学术研究和教法律例常任委员会的(131310)号法特瓦中说:“经纪人可以从商品的定价中收取一定数额的佣金,经纪人可以根据协议从卖方或者买方收取佣金,必须要公平合理,不能伤害双方的利益。”

如果从利润而不是从商品的价格收取佣金,罕百里学派的教法学家明文规定这是可以的,这类似于合伙做生意的情况;合伙做生意就是一个人把自己的钱财交给别人经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享利润。

敬请参阅《智者的寻求》( 3 / 542 )和《揭示面具》( 3 / 615 )。

总而言之:你可以收取商定好的佣金。

真主至知!

Source

伊斯兰问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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